天津市滨海新区有关部门日前表示,新区将于2012年代表天津市接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复核验收。为了确保复核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新区结合城市环境及石油化工等行业大企业聚集的实际,制定了《滨海新区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复核验收工作实施意见》,将推进清水工程、大气环境保障工程、生态工程以及落实石油化工等行业污染防治工程各项工作。
据介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指标体系的要求,到2012年,天津滨海新区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将大于50%,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小于全国平均水平,且3年逐年下降,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90%,危险废物处理率达10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为100%。
为此,滨海新区将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推行清洁生产,推动石油化工等行业企业达标排放。在实施大气环境保障工程方面,将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为重点,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推动现有燃煤设备逐步改用清洁能源。此外,新区还将进一步巩固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的工业污染防治工程,规范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布局调整,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对环境敏感、污染扰民严重的企业实施调整或异地治理,规范污染源监督管理,严格削减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