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今年年底前要集中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大检查。本次检查以各地自查为主,环保部进行督察和抽查。“化学品环境管理检查的对象是,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集中区域,所有持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江河湖泊沿岸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 张力军说。
另外,环保部下发《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立即予以取缔,拆除生产设备及已设置的排污口,清除原料及产品;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将予以关闭。检查工作将在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
近年来,化学品引发的突发性环境事件呈明显上升趋势,严重影响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据统计,2010年1月到今年8月,环境保护部共接报并处置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突发环境事件239起。据了解,我国已经公布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单,包括14种化学类别共68种有毒化学物质,其中有机物占58种。
从山东临沂砷污染事件、新安江水污染事件到云南曲靖铬污染事件,近段时间以来,化学品污染事件呈现出了高发态势。据专家介绍,化学品污染环境事件与目前我国化学品园区布局不合理、生产技术水平与国外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有相关。现在我国大部分化学品生产所采用的技术导致资源利率不高,污染物排放量大。“我们现在使用的很多技术都是国外80年代使用的,美国现在生产化学品一般是0.3%的废渣排放量,而我国排放的废渣量则高达1.5%-2.5%。”
张部长强调,我国将强化污染责任追究和处罚,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企业,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或取缔;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以及生产淘汰产品和使用落后工艺设备情节严重的企业,应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对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关闭。对未批先建、未验收先投产的化学品相关项目,以及非法转移、倾倒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化学品环境监管任务的地区,或发生重特大化学品污染事件以及因化学品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暂停其除节能减排、民生保障项目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并取消有关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据了解,我国已生产和上市销售的现有4.5万种化学物质中,只有100多种受到监测,而实际上危险化学品约有3700种、剧毒化学品有300多种。
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后,企业索赔和惩罚的对象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过现在我国相关部门的监督执法并不严格,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能否严格执行还有待继续观察。